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贯彻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加快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10-17 浏览次数:65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等有关要求,加快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结合供销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抢抓机遇,发挥优势,以提高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效率为目标,加快资源整合,完善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县域分拣中心为支撑、乡镇(街道)中转站为节点、村(社区)回收网点为前端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有序提升废旧家电、报废汽车拆解等资源化、高值化深加工能力,推动数字赋能和机制创新,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加快形成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全国一张网”,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坚持系统推进,市场运作。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作为供销合作社深化综合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

容科学谋划,注重运用市场化手段推进资源整合、业务协同,将回收、分拣、加工、利用业务统筹推进。

——坚持龙头带动,联合合作。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带动再生资源三级回收网络建设;提升加工利用能力,增强网络体系建设运营效能。发挥各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行业指导作用,推动各类资源要素纵向整合、横向联合。

——坚持创新驱动,提质增效。推进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优化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链、供应链,提升价值链;搭建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推进全系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业务、管理、服务贯通衔接,规范发展。

到2028年,全系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建成一批标准化、规范化回收站点,打造一批绿色分拣中心,培育一批再生资源龙头企业,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线上线下融合的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

二、市场运作与系统推进相结合,加快健全再生资源三级回收网络

(一)大力发展城乡回收网点。按照便捷高效、网络通畅、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定点回收、“以车代库”、智能回收、“互联网+上门回收”等便民回收服务,建设固定回收和流动回收相结合的多元化回收网点。依托基层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社等各类基层网点,积极拓展再生资源回收业务,与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物业公司、企事业单位等开展合作,便利居民交售。在网络空白和薄弱地区,通过新建网点或收购、加盟等方式,将社会回收站点、个体经营者等引入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进一步扩大服务覆盖面。发挥合作经济组织特色和优势,支持龙头企业以业务和利益联结机制为纽带,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增强各类回收站点、个体经营者等有效对接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的黏性。

(二)加快建设乡镇(街道)中转站。发挥再生资源龙头企业带动作用,通过自建、股权合作、加盟等方式,整合基层供销合作社仓储、土地、厂房等资源,在重点乡镇、街道合理布局建设一批中转站,开展临时贮存、初步分拣等业务,提高再生资源回收转运效率。加强标准化、规范化站点改造和建设,提高再生资源暂存和中转能力。

(三)合理布局建设县域分拣中心。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在县区和城市近郊改造和新建一批专业化、规范化、绿色化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提升分级分拣、整理打包、市场集散等综合服务能力,强化分拣中心在城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中的支撑作用;加强对分拣中心商户的管理和服务,引导其业务与系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对接,进一步扩大系统再生资源回收规模。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分拣中心等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

(四)提升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综合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系统各类经营服务网点“一点多能”作用,推动基层供销合作社、商贸流通网点、农资经营网点以及为农服务中心等叠加再生资源业务,促进业务间高效协同。推动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两网融合”,在人员、物流、设施、平台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从业务融合向体系融合升级。

三、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引领带动系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

(五)充分发挥中再生集团行业龙头带动作用。中再生集团发挥行业骨干龙头企业作用,与生产、物流、金融等头部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加强与系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联合合作,共同打造废旧产品设备绿色供应链循环体系,引领行业发展。支持中再生集团重点聚焦废旧家电、报废汽车等拆解业务,建设一批示范拆解厂,提升拆解能力和盈利水平。强化资源整合,带动建设一批标准化规范化回收站点和绿色分拣中心,推动形成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全国一张网”。

(六)培育区域再生资源龙头企业。实施再生资源骨干龙头企业培育行动。支持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与中再生集团合作,培育一批技术比较先进、管理运营比较规范、引领带动能力强的区域骨干企业,加快布局建设一批循环利用重点项目。加强省级、市级供销合作社联合合作,促进区域龙头企业和回收网点业务对接融合,带动县域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鼓励系统回收利用企业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资合作,加快培育一

批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企业集团。

(七)拓展深加工带动辐射能力。推动系统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加快在全国资源富集区的产业布局,规划建设一批报废汽车、废旧设备、废旧家电拆解厂及循环利用厂区,推动回收利用主体集中入园,促进废弃物就地就近消纳利用,拓展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深加工能力,推动产业集聚化发展。

(八)提升龙头企业先进装备和技术应用水平。引导有条件的再生资源龙头企业积极引进、采用先进技术和装备,对现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开展绿色化、机械化、智能化提质改造。大力推广精细分拣和深加工技术,加快建立健全终端处置利用体系,延长产业链条,提升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

四、围绕系统优势和市场需求,拓展重点废弃物循环利用业务

(九)深入开展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业务。中再生集团等系统有资质的废旧家电拆解企业积极拓展回收渠道,有效对接系统内外回收网络资源,充分释放现有拆解产能;优化完善产能布局,加快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生产线建设和技术改造,稳步提升供销合作社废旧家电规范拆解规模。

(十)加快推进报废汽车规范拆解业务。引导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规范经营行为,提高资源高值化综合利用水平,并向下

游钢材、有色金属、零部件再制造等产业链延伸拓展,积极参与完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体系。引导拆解企业提升回收服务水平,推广上门收车服务模式。

(十一)因地制宜开展废旧产品设备更新。推动系统再生资源、农资、棉花、农业社会化服务等企业,因地制宜拓展农机、采棉机、棉花加工机械设备、制冷设备等废旧产品设备更新。积极拓展废旧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等“新三样”回收拆解利用业务。

(十二)积极开展面向公共机构等单位的回收业务。支持系统龙头企业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建立稳定合作关系,争取成为公共机构废弃物品回收承接单位,共同构建废旧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统一回收平台,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

五、以便利城乡居民换新为重点,畅通家电更新消费循环

(十三)积极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鼓励系统有家电经营业务的商贸流通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积极参与商务部门开展的“消费促进年”等活动,加强与家电生产销售企业的市场化合作,开展家电促销,推广智能化、绿色化产品,优化服务流程,激发城乡居民消费潜力。

(十四)优化健全废旧家电回收渠道。鼓励系统商贸流通企业加强与回收利用企业对接,联合建设多元化回收渠道,提高以旧换新行动城乡居民的参与度。积极开展“换新+回收”业务,及时提供废旧家电入户拆卸、回收,新家电配送、安装等服务,促进家电以旧换新服务管理规范、价格公平。

(十五)加大农村市场以旧换新宣传引导。发挥系统商贸流通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在农村消费品流通中的独特作用,积极拓展农村家电消费市场,深入乡村开展多种形式的优惠促销活动,大力宣传节能环保安全产品,引导广大消费者按安全使用年限更新家电消费,更好服务保障农村居民消费提质升级。

六、加快数字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创新再生资源业务新业态新模式

(十六)搭建全系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由中再生集团牵头搭建多品类、全链条、可追溯的全国性资源回收利用数字化平台,为全系统再生资源企业提供共享共用的综合服务,逐步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分拣、拆解、加工、利用等数据汇集与业务协同,消除再生资源数据孤岛,顺畅再生资源供应链体系,为“反向开票”提供业务真实性全程追溯支撑,助力以旧换新政策落地。逐步建立健全服务和管理共享的大数据应用场景,为开展行业数据分析和部门监管提供高效服务。

(十七)加强经营服务方式创新。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开展在线回收等新型回收方式,拓宽回收渠道,推进“互联网+废旧商品回收”,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通过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手机APP,实现居民废旧物品、企事业单位的可回收物“线上一键预约、线下上门收购”。推动系统各类再生资源信息化平台与全系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互通互联。

(十八)推动回收利用网络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发挥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和天津再生资源研究所等协会院所优势,积极承担回收循环利用等重点国家标准项目的研究制定,推动健全废旧产品回收、二手产品交易标准,精准服务设备和消费品更新换代。探索制定供销合作社优势特色产业清洁生产、绿色设计、碳排放核算标准。推动标准落地实施,加强规范化管理和专业技能培训,鼓励引导企业沿产业链推进回收网点、中转站、分拣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七、加强组织实施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要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加强督促指导,强化责任落实。供销合作总社研究建立再生资源区域协同发展工作机制,加强区域间企业联合、项目共建等指导协调,定期调度工作进展。

(二十)加强规划引领和项目培育。供销合作总社组织研究编制《全国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五年专项规划(2024—2028年)》,加强规划引领,优化业务布局,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各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和规划编制安排,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举措,压实责任、分步实施,因地制宜谋划建设一批绿色分拣中心、再生资源拆解厂、深加工基地等重点项目,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二十一)加大政策争取和协调。各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要积极参与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成立的工作专班,加强与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商务、税务等部门和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争取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委托授权,负责区域内再生资源行业经营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二十二)加强示范引领。各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要围绕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打造若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龙头企业和重点项目,积极探索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再生资源行业发展模式。2024年在全国主要大中城市改造和新建1000个标准化规范化回收站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加大工作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二十三)加强风险防控。各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要强化调研论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制定工作举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重点部位管理,完善应急预案措施。督促指导系统再生资源经营企业规范经营,严格按照税务部门规定落实好“反向开票”政策。

各省级供销合作社要及时总结分析本地区参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进情况,重大事项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