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供销社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31 浏览次数:28100
机关各处室、直属企事业单位: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为切实保障广大干部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执行上级通知要求。机关各处室、机关服务中心于2月3日上班;省供销集团及其控股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延期至2月17日之后开学,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门正式通知为准。
2.建立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各单位根据单位自身实际情况建立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抽调人员专门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防控督办落实工作,确保快速、准确、有效处置疫情和各类突发紧急情况。
3.加强疾控登记报告和隐患排查工作。各单位对所属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做好登记报备工作,特别是要做好来自或途经疫区人员或可能接触者登记报告工作。针对干部职工的行动去向,要做好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对疑似或确诊病例,要立即向省社办公室报备。
4.建立严格的人员查验和管控制度。各单位对进出办公区域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健康防护检查等工作。加强外来人员管控力度,外单位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区;疫情防控时期外卖、快递等配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区。外单位公务人员确需进入办公区,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防护检查。
5.细化疫情防控措施与办法。各单位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对办公、会议、就餐、车辆使用、人员流动等事项,建立必要可行的防控措施与办法,并且确保各项措施办法落实到位。
6.做好节后上班准备工作。各单位对办公区域、电梯间、食堂、车辆进行全面消毒。同时,各单位需配备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资。
7.认真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分类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强化主体责任,采取有效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确保各单位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